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审批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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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9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1 11: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巴丹**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热源厂变更)

阿右旗巴丹**镇

****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原环评于2022年6月4日由我局批复(阿环审〔2022〕11号),由于原环评批复的锅炉运行方案不能满足当地供暖需求,决定将原项目调峰锅炉运行时间由62天(12月、1月)增至90天(12月、1月、2月),同时将2台锅炉的每日运行时数由16小时增至24小时,变更后2台锅炉年运行时间分别由2912小时、992小时,增至4368小时、2160小时。上述变动内容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有关情形,因此,该项目为生重大变动后的重新报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含2台58MW循环流化床高温热水锅炉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上煤系统、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烟囱、贮煤库、渣仓、灰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一级供热管网、进厂道路。辅助工程包括:软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公用工程及运渣、运煤道路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收集、噪声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措施。项目总投资10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0万元,占总投资的20.29%。

报告书

******公司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2台锅炉烟气经各自脱硫、脱硝、除尘措施处理后,共同由1根80m高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需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1相应限值要求。SNCR氨逃逸需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有关控制要求。

运煤系统含尘废气:项目燃煤输送、转运、破碎筛分及储煤需进行全封闭,同时各产尘点产生粉尘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灰渣及物料储存含尘废气:石灰石粉仓、消石灰仓、灰仓、渣仓均需采用全封闭结构,储卸过程中的含尘废气,经各自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由仓顶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在燃煤装卸、灰渣运输、装卸、填埋、表土堆存及其他物料运输等环节,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切实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确保场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原则,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运煤系统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在满足《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178-2018)相应要求后,均回用于脱硫系统、贮煤库抑尘、输煤系统用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满****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交****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厂界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油桶、洗车废水隔油沉淀池底泥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锅炉炉渣、粉煤灰及脱硫石膏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拓宽综合利用途径,确保各类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废滤膜交由软水器厂家回收处理;渗滤液污泥期清掏送至项目贮灰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根据分区防渗有关要求,对回用水池、化粪池、脱硫脱硝区域、柴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等构筑物及管线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巡查,从源头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等相关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应根据本次技改项目特点,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园区环境应急联动,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更新完善监测计划,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环境局,0483-****278

邮政编码

750306

邮寄地址

****环境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