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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XXX烤烟种植配套烤房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罗XXX: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方案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备案,特此通知。
一、项目名称:罗XXX烤烟种植配套烤房
二、项目主体:罗XXX
三、项目用途:作物种植
四、种植品种及规模:烤烟种植120亩
五、建设地点:道真自治县阳溪镇龙台村XXX组
六、用地面积:项目0.0841公顷(地类为灌木林地0.0841公顷)
七、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0.841公顷(烤房0.0821公顷,看护房0.002公顷)。
八、土地使用年限:自备案之日起至2035年4月9日止。
九、你(单位)的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备案的用途、面积及地点依法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影响人畜通行及沟渠、通讯、电缆等畅通,不得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十、设施农用地期满或你(单位)不再继续使用,由你(单位)负责按土地复垦标准复垦土地。
十一、该项目用地备案后,由龙台村、******所、****中心做好设施农用地的跟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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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