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李文波等26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个人申报)李文波,男,1988年11月生,安装工。
2024年5月3日,李文波经人介绍到徐振****商贸有限公司处承揽的**省****车站消防改造施工现场,从事消防管道安装。2024年5月5日16点左右,李文波和同事李育亮在**省****车站消防改造施工项目工作过程中从3-4米左右高度的脚手架上摔落受伤。楚****医院诊断为:1.左第5跖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2.左距骨骨折伴距下、距舟关节脱位;3.左距舟韧带、距跟韧带损伤;4.左侧跟骨、足舟骨、骰骨撕脱骨折;5.左胫后神经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个人申报)李育亮,男,1973年3月生,安装工。
2024年4月26日,李育亮经人介绍到徐振****商贸有限公司处承揽的**省****车站消防改造施工现场从事消防管道安装。2024年5月5日16点左右,李育亮和同事李文波在**省****车站消防改造施工项目工作过程中从3-4米左右高度的脚手架上摔落受伤。楚****医院诊断为:1.左踝关节骨折;2.左跟骨骨折;3.腰椎失稳;4. L4、5椎弓根峡部裂;腰肌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个人申报)王文欢,男,1982年10月生,泥工。
禄****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同禄劝祥艺****公司签订《七彩食品慢酵车间防腐施工合同》,禄劝祥艺****公司将刮抗裂砂浆工序工程转包给罗朝华,王文欢于2024年8月25日经人介绍到罗朝华承揽的由禄****公司发包给禄劝祥艺****公司,之后由禄劝祥艺****公司转包给罗朝华的位于**市仁****中学的泡菜池施工工地工作,从事泡菜池粉刷工作。2024年9月4日9:30分左右,王文欢在位于**市仁****中学的泡菜池施工工地对泡菜池上端池口进行刮浆过程中,下蹲时因臀部撞击池口边缘搭设的架子管,身体失衡跌落至约4米的深度的池底受伤。禄劝彝****人民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开放性额骨骨折,眶骨骨折,创伤性颅内积气,硬膜外血肿,颅底骨骨折,脑脊液鼻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个人申报)陈见平,男,1973年12月生,**市新航工业****公司电焊工。2023年5月3日,****公司的工****公司工地做工,2024年2月21日15时左右,在拆电动机过程中,因电动机松动落下砸伤左脚。楚****医院诊断为:开放性特指趾骨骨折(左足第一趾);2、足趾损伤(左足第一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个人申报)王浪,男,1997年2月生,**市****公司普工。2025年6月2日11:30****公司承建的牟元高速公路黑井互通段(地点:**市黑井镇)干活时,穿筋板砸到右脚受伤。****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跖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夏自涛,男,1988年11月生,****公司抛丸工。****公司承揽云****公司的钛制品(钛碗)加工作业,由**钛业安排人员进行具体加工工作。2025年6月23日上白班(白班时间:08:30-11:30,13:00-16:30),09:50分左右,夏自涛在云钛标准化厂房用触即康砂轮机进行钛碗内碗除毛边作业时,砂轮机旋转打飞钛内碗圆片,导致钛碗毛边划伤右手食指。****医院诊断为:1.右手第2指指浅屈肌腱及指深屈肌腱断裂,2.右手第2指皮肤裂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李辉,男,1995年5月生,******公司磁电选降钙主控。2025年6月16日上白班(白班时间:08:00-20:00),9:40分左右,因转换生产流程需调板,李辉用右手调整正在运行的电子秤皮带机头下料板时,被皮带绞伤右手大拇指。****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开放性指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李瑾嫣,女,2000年5月生,禄**汇智****公司员工,公司以劳务派遣****人民法院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2025年7月3日早上正常上班(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8:00),12:08左右,李瑾嫣驾驶非机动车下班回家途中,途经**市**镇迤西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处时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左脚受伤。******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李瑾嫣负同等责任。****医院诊断为:踝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何建园,女,1981年1月生,****中学教师。2025年7月9-11****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8日下午何建园根据单位安排随队到达**三中参加考务培训会并参与考场布置工作,在考场布置期间,17:00左右,因当天下雨路滑在去校内厕所途中扭伤左膝。****医院诊断为:左胫骨髁间棘骨折;1、左膝创伤性膝关节积血;2、左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3、左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撕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杨洁,女,2000年10月生,天宝动物****公司化验员。2025年7月6日上夜班(夜班时间:20:00-次日08:00),19:50分左右,在硫酸厂取样完成,从干燥循环槽步梯返回途中,下楼梯时因踩滑手撞到楼梯扶手,致使手中采样盘内的硫酸泼溅到脸上、身上。****大学****医院诊断为:1.多处二度烧伤;2.累及体表10%以下的烧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张馨宇,男,2002年1月生,******公司净化操作工。2025年6月25日上中班(中班时间:16:00-24:00),23:06分左右,在硫酸车间排放一期转化冷凝酸,在操作排放、转移冷凝酸过程中,冷凝酸桶倾覆喷溅,导致张馨宇被灼烫受伤。****大学****医院诊断为:1.下肢二度烧伤;2.多处二度烧伤;3.面部二度烧伤;4.腕部二度烧伤;5.累及体表10%以下的烧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陈军华,男,1986年1月生,**德****公司浇钢工。2025年7月5日上中班(中班时间:16:00-24:00),16:40分左右,连铸拉最后一炉钢计划换包,陈军华上炼钢厂连铸平台北面烘烤备用中间包车上安装连续测温棒,在下平台时因中间包盖周围火苗外溢较大,担心出现烧伤事故,从约1.95米高中间包车上跳到地面平台,造成右脚受伤。****医院诊断为:右跟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李开明,男,1971年6月生,******公司装卸工。2025年7月7日18:30左右到德****公司钢材成品1号库上班,处理装卸工作,19:40分左右,李开明在堆垛上堆码货车卸下的钢材,在从4层钢材约1米高处的堆子上下来时不慎踩空坠落,导致左胸部受伤。****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1.胸部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杨兆兰,女,1977年7月生,**市****公司操作工。2025年7月15日上白天班次(时间为:07:00-18:00以后,计件类型,中午除吃饭外不休息),15:55分左右,铸造立柱工段配箱作业人员杨兆兰和同事进行试箱作业过程中,同事使用起重机起吊盖箱时,因盖箱晃动,盖箱把手夹到杨兆兰左手手指。楚****医院诊断为:左手第5指完全性离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王开进,男,1985年12月生,**德****公司炉前大班长。2025年7月18日上早班(08:00-20:00),13:00左右,因厂内1580m3高炉西铁口出铁不正常,铁水放不出来,王开进准备使用氧枪去烧,在埋好氧枪准备离开时,压缩空气胶管炸裂,胶管瞬间喷火,导致附近的王开进被烧伤。****大学****医院诊断为:累及体表10%以下的烧伤,上肢二度烧伤,躯干二度烧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李祖平,男,1976年10月生,**德****公司炉前工。2025年7月18日上早班(早班时间:08:00-20:00),13:13分左右,在厂内1580m3高炉东出铁口泥炮操作室外至出铁口罩子门口操作泥炮机推沟边渣铁时,被飞溅的渣铁烫伤左眼。****医院诊断为:左眼中重度热角膜烧伤;左眼角膜异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7.温杰燕,女,1988年6月生,**德****公司钢坯吊运工。2025年7月10日上中班(中班时间:16:00-24:00),班组按计划在交接班停车时更换8号轧机,温杰燕负责操作4号行车遥控器进行轧机吊装作业。约16:18分,当温杰燕将更换下线的8号轧机吊运至立式轧机翻转装置并摆放到位后,在摘取钢丝绳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右手食指、中指及无名指被挤压受伤。****医院诊断为:1.右手示中环指开放性骨折;2.右手示中环指末节软组织缺损;3.右手示中指甲床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8.黄安琼,女,1983年9月生,**禄****公司磷酸生产工。****商贸****公司租用**禄****公司场地(硫酸2车间)进行生产,****公司负责管理、安排工作,****公司人员****公司人员;黄****公司派到硫酸2车间工作的人员之一。2025年7月16日因沸腾炉结焦需要处理,由原定排的夜班转为白班(白班时间:08:00-11:30,13:30-18:00),进行结焦清理工作,10:00左右,沸腾炉挂壁矿渣掉落在炉内潮湿的炉渣上,高温矿渣遇湿导致气体膨胀,大量热灰喷出炉外,将炉门口排在同事李光华后面的正准备去处理故障的黄安琼烧烫伤。****大学****医院诊断为:1.多处二度烧伤;2.累及体表20~29%的烧伤;3.下肢二度烧伤;4.上肢二度烧伤;5.颈部二度烧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9.李光华,男,1977年3月生,****商贸****公司检修班工人。****商贸****公司租用**禄****公司场地(硫酸2车间)进行生产,****公司负责管理、安排工作,****公司人员****公司人员;李光华为硫酸2车间工作的人员。2025年7月16日因沸腾炉结焦需要处理,由原定排的夜班转为白班(白班时间:08:00-11:30,13:30-18:00),进行结焦清理工作,10:00左右,沸腾炉挂壁矿渣掉落在炉内潮湿的炉渣上,高温矿渣遇湿导致气体膨胀,大量热灰喷出炉外,将炉门口正准备去处理故障的李光华冲撞到栏杆上,事故造成多处烧烫伤。****大学****医院诊断为:1.上肢二度烧伤;2.下肢二度烧伤;3.躯干二度烧伤;4.累及体表40%~ 49%的烧伤;5.多处二度烧伤;6.面部二度烧伤;7.颈部二度烧伤;8.呼吸道烧伤;9.下肢三度烧伤;10.休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0.刘丽萍,女,1970年6月生,****政府****中心职工。根据广通镇7月8日工作安排,刘丽****车站周边片区社会治安综合排查工作,2025年7月10日11:10左右,上午****办公室时,****中心院内踩滑摔倒受伤。楚****医院诊断为:T12椎体压缩性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1.杨欣媛,女,1994年1月生,****农业农村局****中心职工。为参加“**市第二十二届‘希望杯’暨‘**骏克杯’排球和第九届气排球周末联赛”(比赛时间7月19、20、26、27日),****农业局组织本单位气排球参赛队伍进行前期训练,7月每天需训练半天。2025年7月2日16:30左右,****体育馆参加单位组织的训练中,接球时不慎扭伤。****人民医院就诊后购买支具继续上班两周无改善,又到**就诊。****大学****医院诊断为:1.左膝关节前十字韧带完全断裂;2.左膝内侧半月板损伤(桶柄样裂);3.左膝关节滑膜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2.王强,男,1970年6月生,天宝动物****公司机修工。2025年7月19日中午机修接到通知需要加班处理设备故障,12:30****公司车间设备维修现场,13:00左右,王强在更换设备备件时脚下踩滑摔倒,撞到旁边检修架立柱的钢筋上导致受伤。****医院诊断为:右侧肋骨骨折(8、10)。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3.杨正东,男,1978年1月生,******公司的一名班长。2025年8月2日上早班(早班时间:08:00-16:00),上午08:50左右,同事因石灰成品给料仓椎体出现不下料正在处理,班组长杨正东路过,询问后在石灰螺旋给料机的观察口进行观察,同事为处理故障启动空气炮进行破吹,未二次确认杨正东所在位置及发出警示,石灰粉末从观察口喷溅出,致正蹲在观察口进行观察且未正确佩戴护目镜的杨正东眼睛进入石灰受伤。****医院诊断为:1.双眼角膜和结膜烧伤;2.双眼角膜上皮脱落;3.双眼急性结膜炎;4.双眼结膜异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4.李晓梅,女,1984年3月生,****小学教师。广通举办广通镇2025年“六月六”系列活动之第三届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预定比赛时间为2025年8月1日-5日;****小学组织女队1支、男队1支参加比赛,其****小学女队队员。8月3日10:03左右,李****中学篮球场进行比赛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楚****医院诊断为:1.左肘关节脱位;2.左肘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3.左侧肱骨髁撕脱性骨折;4.左肘关节肌肉软组织损伤;5.左肘关节腔积液;6.双膝部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5.范磊,男,1979年9月生,天宝动物****公司机修工。2025年8月5日值班(值班时间08:00-次日08:00),19:30左右,在搬运焊机及相关材料到石灰储罐顶振动筛盖板过程中,放维修工具时挂到振动筛上的防尘布,防尘布上聚集的石灰粉尘飞溅到范磊右眼内,造成眼球上的异物点局部烧伤事故。****医院诊断为:右眼 角膜溃疡;右眼 角膜和结膜烧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6.杨荣,男,1976年4月生,****公司操作工。2025年8月6日在制浆车间污水循环池内侧墙体从事墙面抹灰作业,13:50左右准备从墙体顶端下到距地面约3米高处的架子上进行抹灰作业时不慎跌落池底。****医院诊断为:1.左侧额颞顶枕部、大脑镰旁创伤性硬膜下出血;2.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3.距骨骨折(撕脱性骨折);4.跟腱断裂(部分损伤);5.多处挫伤;6.头皮挫伤;7.面部裂伤(下颌);8.背部挫伤;9.右踝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李文波等申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社会保险股
邮编:651299
联系电话:12333、087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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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