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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7年法律服务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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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ZB202********0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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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7年法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编号:****
更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改:
一、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法律服务集中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21号******中心A座
联系人:窦田田 联系电话:136****7768
四、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1号******中心A座23层
项目联系人:黄永全 李双慧 联系电话:0771-****57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7日
六、更改通知日期:2025年9月1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条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点关于投标保证金内容更改如下:
| 序号 |
原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 1 |
1.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元)(须足额交纳)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将保证金以转账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账户,按E交易招标系统保证金短信提醒信息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集团****公司;开户行:**银行;账号:以发送系统通知信息为准。(https://www.****.com) 2)采用保函方式的,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将保函扫描件上传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原件给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的,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等原件递交至**市**区枫林路18****中心(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八、网上查询地址: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https://www.****.com)。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