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自动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自动化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常村镇毡匠屯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新增1条自动化破碎生产线、1台撕碎机,配套环保设施;同步对现有电弧炉、混砂、清砂等工序进行环保提升改造。
环评批复文号:辉环监〔2020〕24号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验收时间:2025年3月—4月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以下环保设施:
废气治理:破碎/撕碎工序采用“喷淋+双旋风+袋式除尘”处理;砂回收工序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电弧炉等现有工序完成密闭集气与除尘改造。
废水治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不外排。
噪声控制: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管理:安装视频监控与用电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70%~80%,监测结果表明: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10mg/m3,符合《**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浓度低于0.5mg/m3,达标排放。
噪声:厂界昼间噪声值介于51~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全部依法合规处置,无二次污染。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0****9100
地址:**省**市**市常村镇毡匠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