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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焦炉煤气脱硫废液综合利用 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焦炉煤气脱硫废液综合利用 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街道******公司焦化厂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138****602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