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了2025****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自8月18日至8月29日,对事业单位名录库中126家事业单位,按照5%的比例,采用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了1次随机抽查,共抽查了6家事业单位。
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经检查,在随机抽查中的6家事业单位中,有1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存在问题(见附表)。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对上述1家单位限于2025年9月30****机关联系并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处理。本年度抽查情况和结果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委编办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事业单位法人守法意识和规范运行意识。各单位要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及时做好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内部管理。各事业单位要加强纸质年度报告书及日常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安排专人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的管理,建立登记台账,确保规范使用。
(三)明确相关规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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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