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综合政务、公告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09-01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油溪镇彭田村乡村**产业项目)成果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
| 主题词: | |||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要求,为保障油溪镇彭田村乡村**产业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项目名称:油溪镇彭田村乡村**产业项目),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
二、公告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油溪镇彭田村乡村**产业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3836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5.3836公顷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五条规定。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以产兴村、以村促产”的良性循环,对提升油溪镇彭田村的经济活力、增强当地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切实助力油溪镇彭田村乡村**战略实施。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3836公顷,共有1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位于油溪镇彭田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0500公顷,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不会对**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油溪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涉及落实面积为5.383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油溪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3836公顷,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5.3836公顷,**县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符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规定。
4.落实地块****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布,****政府****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