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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经材料审核和现场勘验,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拟同意许可,现将有关许可事项予以公示。
申请事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申请企业:******公司****公司
负责人:周斌
经营地址:**省**市临****社区**府路316号南起第一间
经营业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8日止。
联系地址:**市开发大道692****中心**交通行政审批处226室,邮编:318000,联系电话:****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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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