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浙江段)一阶段码头工程

审批
浙江-舟山-嵊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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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01MA7ERFMN9B王振宇
区焯林**省**市嵊**
**省**市嵊**洋山镇小洋山嵊兴二路1号洋山综合管理服务大楼六楼608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LNG站线扩建项目(**段)一阶段码头工程****
2021版本:138-油气、液体化工码头E4823-E4823-**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省**市嵊** 小洋山岛南侧
经度:122.11279 纬度: 30.60164****环境局
2022-11-18
舟环函〔2022〕71号
25300
135****
****0901MA7ERFMN9B**海大海洋****公司
****0900MA28K0UC62**海****公司,****中心有限公司
913********9853552,912********050756W2025-06-10
2025-06-102025-07-10
2025-08-042025-08-29
http://zjhdkc.com/NewsDetail/****760.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5万吨LNG专用码头1座,码头长度415m,主力船型15~18万l立方LNG船,兼顾0.5~26.6万立方LNG船靠泊,码头吞吐量为600万吨/年,通过能力为630万吨/年。采用蝶形布置,由一座工作平台、6座系缆墩以及主引桥、控制室平台、补偿平台等组成。**15万总吨液化天然气(LNG)专用泊位1个,码头长度415m,主力船型15~18万立方米LNG船,兼顾0.5~26.6万立方米LNG船靠泊。码头设计吞吐量为600万吨/年,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625万吨/年。码头采用蝶形布置,由1座工作平台、6座靠船墩、6座系缆墩、主引桥(含控制室平台)和火炬平台(含引桥和补偿平台)等组成。
码头工程相对于环评报告有所调整设计通过能力减少0.8%但与工程初步设计一致,由于工可阶段与初设阶段间隔时间较大,使得环评设计规模和实际建设规模不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LNG船抵达接收站专用码头后,LNG经船上卸料泵增压,通过3台20液相LNG装卸臂(其中1台为液相/气相两用臂)、卸料总管进入接收站的LNG储罐内。在LNG卸船期间,由于热量的传入和储罐气相空间的变化,储罐内将会产生大量BOG。产生的BOG一部分通过气相返回管线、气相返回臂返回至LNG运输船船舱,以平衡船舱内的压力;另一部分通过BOG压缩机增压进入再冷凝器冷凝后,与外输的LNG一起经高压输出泵、气化器外输。罐内LNG经低压输送泵增压,再与再冷凝器冷凝后的LNG一起经高压输出泵增压后,利用丙烷中间介质气化器(IFV)或浸没燃烧式气化器(SCV)使LNG气化成天然气,计量后外输送至本项目输气管道。码头工程已建成未投运,投运后的生产工艺同环评一致。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海底管道施工、取排水及码头工程在施工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修检查工作。 2、严格控制施工船舶数量 3、在水动力条件减弱时进行施工,降低悬浮泥沙的影响,严禁在水动力条件活跃的大风浪条件下进行施工,尽量选取在低平潮时进入海底管道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悬浮泥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 4、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后回用。 5、施工期含油污水: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临时隔油设施,含油污水收集经隔油、除渣等处理后作为降尘用水;突发事件时,采用吸油材料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施工期船舶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设置油污储存舱,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储存在污水收集仓内,靠岸后分别收集处理。 7、施工期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收集箱,垃圾要求分类收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理 8、施工期船舶垃圾:对于海上作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在施工船舶上设置专门的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并运回**委托处理。 9、定期清扫施工场地的洒落物,在干燥的天气时辅以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场地应进行封闭围挡;对主要运输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硬化处理;沙石、水泥和物料的装卸时注意控制落差,大风条件下停止现场施工;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10、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管理,避免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飞气;施工队伍临时食堂使用清洁的液化气作为燃料。 11、食堂油烟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 12、施工机械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打桩等高噪声施工集中在白天,无夜间高噪声施工行为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噪声产生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 1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教育船舶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大型海洋生物,应主动避让,并停止施工,用驱赶的方法将其驱逐出作业海域,再进行作业。 14、海域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育的高峰季节(4~6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不同鱼类的产卵期避开产卵场,待其产卵期结束后进入产卵场施工,或者降低施工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15、海洋生物人工放流增殖技术,人工放流种类以本海域的常见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具体放流工作根据经评审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落实。 16、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加剧对工程周边陆生植被的破坏面积。 17、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使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施工期间如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施工如误伤野生动物,****兽医站****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18、施工前建设单位需结合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要求落实景区的生态保护措施,将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降至最低;对于景观影响程度较强和中等地段,施工期应当进行施工围挡隔离;施工临时设施尽量不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必须设置时需远离景点;预制场、渣土堆放场、材料堆放场等临****风景区范围内。 19、溢油风险防范,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施工船舶需配置相应的应急事故处理设施等。 20、加强对附近海域、海底管线、码头、航道、传统捕捞作业区、生态红线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1、落实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应按要求铅封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污废水应经过收集和集中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应用途的回用标准后回用。运营期做好“雨污分流”,生产污水收集后经由油污水处理系统后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站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项目码头区须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的接收装置;本项目海水冷排水温降幅度应严格控制在5℃以内,并设置温度在线监测仪。 2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期扬尘等废气各项管控措施;实施工艺改进、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从源头减少VOCs的泄漏排放;持续提升在装卸、储存、装车等环节产生的BOG气体的收集、回收能力;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SCV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源头控制后达标排放;食堂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2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营运期加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造成的振动及噪声。 2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接收站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最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25、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在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不得进行项目投产。 26、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道施工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落实海洋生态修复补偿措施,做好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7、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环境风险日常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风险应急演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28、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协调开展工程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相关管理和执法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的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9、按照《********中心)沈家湾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逐步实施冷能利用方案,并严格落实《报告书》的冷能利用措施。1、经核实,该项目在开工**行了严格的检查,并做好日常的维修检查工作。 2、经核实,该项目按照工程计划,严格控制了船舶数量进行作业,未随意增加施工船舶数量。 3、经核实,施工单位未在大风浪条件下进行施工,打桩作业期间未产生明显的悬沙增量。 4、本项目陆域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域,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区均已设置卫生间,并委托相关单位定期进行清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建立相关清运台账,生活污水已得到合理收集和处置。 5、经核实,机械不在场内进行维修,施工场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基本无油类物质。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 6、经核实,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在船上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通过污染物接收船接收,已签订船舶污染物接收协议,在施工期间已建立相关清运台账。 7、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均设置分类垃圾桶,并设置临时垃圾堆放点,各施工单位已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定期进行清理。 8、施工船舶上设置分类垃圾桶,各施工单位已签订船舶污染物接收协议,定期进行清运。 9、经核实,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区;渣土及砂石料堆均已覆盖;零散材料堆放场地及主要运输道路地面已硬化;水泥、沙石和物料控制一定高度装卸;土方、砂石料运输车辆均加盖篷布,现场安排人员定期进行路面清扫。 10、经核实,本项目各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1、施工队伍食堂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12、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现场采取以下降噪措施: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钢管桩打设等高噪声工艺未在夜间操作,做到文明生产;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带隔声、消声的设备,码头钢管桩沉桩施工采用目前国内唯一一艘 360 度全回转打桩船,并配备 450 液压锤和 H280 型荷兰造液压锤,取代原有的传统 D138 型柴油锤,有效地减少了锤击产生的噪声污染;施工场地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了汽车鸣笛噪声;及时维修、定时保养设备,延缓老化。 13、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了安全环保教育,制定了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打桩作业过程中周围海域未出现大型海洋生物。 14、经核实,本工程码头平台打桩期为2024年8月—2024年11月,打桩已尽量避开鱼类繁育的高峰季节。 15、建设单位已委****研究所开展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分2年(2024年—2025年)实施。2024年合计增殖放流苗种32989.8187万单位,总体完成率为138.54%,放流苗种种类及数量分别为大黄鱼标志鱼7.0887万尾、大黄鱼605.32万尾,三疣梭子蟹2280.58万只,海蜇28844万只,彩虹明樱蛤1252.83万粒;并于2025年1月3日进行了2024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验收。 16、经核实,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未扩大工程占地面积。 17、经核实,该项目****施工队伍的管理,未发生误伤野生动物的情况。 18、经核实,施工期间场地进行施工围挡,同时预制场、渣土堆放场、材料****风景区域。 19、施工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已配备警戒船;施工船舶均已按规定配备信号灯、通讯设备,并安排专人在指定频道守听;经核实,在台风来临前,现场所有施工船舶均已前往附近可避风的港湾避风,对码头配套设施进行加固、防风工作。 20、码头工程不涉及《**省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码头施工期间未对**列岛风景名胜区洋山现代**景区、海底管线和传统捕捞作业区造成明显影响;海上作业区外围已布置警戒船。 21、本项目生活区临建及工程区均设有卫生间及化粪池,施工单位已签订生活污水清运协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协议单位定期进行清掏外运处理。所有施工船舶均按出海船舶管理规定处理污水,并已签订施工船舶污染物清运协议,利用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装置,布置于现有工程码头。 22、本项目施工单位临时厨房均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工程区进出口设有车辆冲洗区,定期进行路面洒水并由专人进行路面清扫,预制场设置有焊接、切割等专用棚;运输车辆均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现场砂石料及渣土堆均采取苫盖措施。 23、本项目机械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集中在白天,码头钢管桩沉桩施工采用目前国内唯一一艘 360 度全回转打桩船,并配备 450 液压锤和 H280 型荷兰造液压锤,取代原有的传统 D138 型柴油锤,有效地减少了锤击产生的噪声污染。 24、各施工单位均已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并建立垃圾清运台账;废铁和废焊料、****公司进行回收。 25、该项工作将在下一阶段落实。 26、建设单位已委****研究所开展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分2年(2024年—2025年)实施。2024年合计增殖放流苗种32989.8187万单位,总体完成率为138.54%,放流苗种种类及数量分别为大黄鱼标志鱼7.0887万尾、大黄鱼605.32万尾,三疣梭子蟹2280.58万只,海蜇28844万只,彩虹明樱蛤1252.83万粒;并于2025年1月3日进行了2024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验收。 27、施工单位已编制码头工程专项应急预案。 28、本项目码头施工期间已****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沪航通〔2024〕0377号和沪航通〔2025〕0336号),同时委托****对工程施工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将****管理部门。 29、该项工作将在下一阶段给予落实。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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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施工现场已设置沉淀池,无含油污水产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 于2024年4月和12月对施工废水进行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大气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运输车辆均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现场砂石料及渣土堆均采取苫盖措施,同时装置了车辆冲洗区 于2024年4月和10月在项目临近区域布设点位进行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于2024年4月和10月在项目临近区域布设点位进行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施工期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收集箱,垃圾要求分类收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理 2、施工期船舶垃圾:对于海上作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在施工船舶上设置专门的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并运回**委托处理。 3、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接收站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最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1、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均设置分类垃圾桶,并设置临时垃圾堆放点,各施工单位已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定期进行清理。 2、施工船舶上设置分类垃圾桶,各施工单位已签订船舶污染物接收协议,定期进行清运。 3、各施工单位均已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并建立垃圾清运台账;废铁和废焊料、****公司进行回收。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海域: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教育船舶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大型海洋生物,应主动避让,并停止施工,用驱赶的方法将其驱逐出作业海域,再进行作业。 2、海域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育的高峰季节(4~6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不同鱼类的产卵期避开产卵场,待其产卵期结束后进入产卵场施工,或者降低施工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3、海洋生物人工放流增殖技术,人工放流种类以本海域的常见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具体放流工作根据经评审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落实。 陆域: 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加剧对工程周边陆生植被的破坏面积。 2、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使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施工期间如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施工如误伤野生动物,****兽医站****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施工前建设单位需结合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要求落实景区的生态保护措施,将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降至最低;对于景观影响程度较强和中等地段,施工期应当进行施工围挡隔离;施工临时设施尽量不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必须设置时需远离景点;预制场、渣土堆放场、材料堆放场等临****风景区范围内。 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道施工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落实海洋生态修复补偿措施,做好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海域 1、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了安全环保教育,制定了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打桩作业过程中周围海域未出现大型海洋生物。 2、经核实,本工程码头平台打桩期为2024年8月—2024年11月,打桩已尽量避开鱼类繁育的高峰季节。 3、建设单位已委****研究所开展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分2年(2024年—2025年)实施。2024年合计增殖放流苗种32989.8187万单位,总体完成率为138.54%,放流苗种种类及数量分别为大黄鱼标志鱼7.0887万尾、大黄鱼605.32万尾,三疣梭子蟹2280.58万只,海蜇28844万只,彩虹明樱蛤1252.83万粒;并于2025年1月3日进行了2024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验收。 陆域 1、经核实,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未扩大工程占地面积。 2、经核实,该项目****施工队伍的管理,未发生误伤野生动物的情况。 3、经核实,施工期间场地进行施工围挡,同时预制场、渣土堆放场、材料****风景区域。 建设单位已委****研究所开展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分2年(2024年—2025年)实施。2024年合计增殖放流苗种32989.8187万单位,总体完成率为138.54%,放流苗种种类及数量分别为大黄鱼标志鱼7.0887万尾、大黄鱼605.32万尾,三疣梭子蟹2280.58万只,海蜇28844万只,彩虹明樱蛤1252.83万粒;并于2025年1月3日进行了2024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验收。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溢油风险防范,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施工船舶需配置相应的应急事故处理设施等。 施工单位已编制码头工程专项应急预案,安排警戒船进行巡逻。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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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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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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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海洋生物人工放流增殖技术,人工放流种类以本海域的常见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具体放流工作根据经评审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落实。避开产卵场,待其产卵期结束后进入产卵场施工,或者降低施工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建设单位已委****研究所开展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分2年(2024年—2025年)实施。2024年合计增殖放流苗种32989.8187万单位,总体完成率为138.54%,放流苗种种类及数量分别为大黄鱼标志鱼7.0887万尾、大黄鱼605.32万尾,三疣梭子蟹2280.58万只,海蜇28844万只,彩虹明樱蛤1252.83万粒;并于2025年1月3日进行了2024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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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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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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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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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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