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市**区农机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区2025****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按照省、市****服务中心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家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依托“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社、****公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建强农机应急救灾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应急抗灾救灾能力,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农机装备支撑。
二、建设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区依法登记注册2年的法人******社(联合社)、农机**社(联盟)、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要求规章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状况良好,****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2.具备成熟的农机化服务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智能农机具等;同时,配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技术力量雄厚,在作业能力和时间安排上,能够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协议要求,遵循方便群众、不误农时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3.建设与运营主体具备一定的农事服务能力与经验,能够熟练应对各类农业生产场景,在以往服务中得到农户认可,拥有良好口碑。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社(联合社)、农机**社(联盟)、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中心补助30万元,共计补助60万元。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考察-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由实施主体自愿申请,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在相关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区2025****中心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主体,需填写《**市**区2025****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相关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复印件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4.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及法定代表人征信的相关证明;
5.现有农机装备清单(含名称、数量、原值等);
6.已有建设或设施农业用地及厂房、仓库、流转土地等情况,如场地为租用,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10年;
申报主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通过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
六、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发****人民政府网。
2.申报地址:**市**区盐业大厦****发展中心309室。
3.联系人电话:0913-****360
附件:**市**区2025****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