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就**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院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院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区**街**村珠岗路两侧。规划用地面积约52532.56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35328平方米。
3.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约1069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1976平方米(门急诊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580平方米,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5300平方米,防治科研综合楼建筑面积约9936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约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为:七项设施用房、单列大型设备用房、实验室、人防和地下车库及其他室外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麓景路2号
联系人: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7583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市****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0106MA59CEHA8R
单位地址:**市**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2302单元
联系人:徐社力
联系电话:188****3579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请提出意见公众按照意见表的要求进行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我单位提供以下通讯地址、邮箱,方便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通讯地址:**市**区麓景路2号
收件人:****
邮箱:****@q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直接到我单位或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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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