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E23030/2025-0140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5-05-30 09:28 |
| 名 称: | 关于**县莲荷乡丁家村蒋家山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关于**县莲荷乡丁家村蒋家山组村庄
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请求对**县莲荷乡丁家村蒋家山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的报告》(莲府字〔2025〕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莲荷乡丁家村蒋家山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莲荷乡丁家村蒋家山组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村庄环境综合治理12000平方米,村庄道路修复改造1500米,村庄排水排污设施**2550米,**公厕1座,公共设施基础照明60盏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横党农字〔2024〕12号)。
六、招标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依法依规实施。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