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25日—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9-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5日-8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550(政务大厅)
传 真:035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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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5/9/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批准文号 |
| 1 | 大唐**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区 | 2025/8/27 | **** |
| 2 | ****公司**县皋落镇小东峪村石英砂岩矿开采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 **县 | 2025/8/29 | 市环函〔2025〕197号 |
| 3 | 国道340线**高家井至**峡口段省道202线**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峡口至****界段一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县、**县 | 2025/8/29 | 市环函〔2025〕198号 |
****:关于大唐**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市环函〔2025〕197号:****商贸有限公司**县皋落镇小东峪村石英砂岩矿开采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市环函〔2025〕198号:关于国道340线**高家井至**峡口段省道202线**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峡口至****界段一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