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章村镇2024-27、2024-28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省安**章村镇章村村,朗村溪东侧,**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经度:119.380441°E;纬度:30.459082°N,总用地面积2459m2。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周期为2025年2月~2025年7月,工作内容包括文件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
(1)地块描述
项目地块内现为硬化路面、空地、箱式房、篮球场和足球场,项目地块由南北两个不相连接的子地块组成,两个子地块直线距离约45m。其中2024-28地块内为空地、硬化路面和箱式房,箱式房位于项目地块中部区域,设立在硬化路面之上,为项目地块建设时遗留的居住用房,水泥硬化路面和空地各占项目地块总面积的50%;其次2024-27地块内为篮球场、足球场、硬化路面和空地,项目地块内篮球场、足球场均铺设在硬化路面之上,项目地块内南侧为篮球场,约占项目地块面积的50%,项目地块内西北侧为足球场,约占项目地块面积的20%,余下为硬化路面和空地。地面未发现异常的颜色、气味、油迹或化学品痕迹、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迹象。
历史使用情况:项目地块中2024-27地块2024年前一直为农田,2024年地块平整开始修建,2025年地块内为篮球场、足球场、空地和部分硬化路面;2024-28地块2009年前为农田,2009****工艺厂于项目地块内成立并从事竹木制品生产,2018年企业关停拆除后地块内一直为空地,直至2024年地块内进行路面硬化工作,至今期间项目地块内无重大变化。
地块周边情况:项目地块东侧为居民区和河流,以东为工业企业、河流和农田;地块南侧为农田和居民区,以南为山林;地块西侧为空地和河流,以西为农田、居民区和山林;地块北侧为道路,以北为河流和空地。
(2)地块污染状况识别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三种形式进行,根据相关的调查资料分析,同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结合本地块及周边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的筛选,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所列基本45项及pH值和石油烃。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5项(除细菌及放射性元素)以及石油烃。
(3)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和检测工作
在地块内按照污染的可能性以及实际建成情况,采用分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布点。委托****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分析工作,土壤钻探由******公司完成,采用7822DT型直推式钻机。检测单位和钻探单位于2025年6月27日进场作业,当日完成全部土壤的取样工作,2025年7月1日完成全部地下水取样工作。
本次调查共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19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土壤现场平行样3份,平行样占土壤样品总数的12.5%。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
本次调查共设置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场地内5个监测点,场地外1个对照点,实际采样过程中,W3,W4、W5井内无水,未采集到水样,但W1、W2和BW均取得水样,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份,平行样占地下水样品总数的25%。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
(4)检测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各检测指标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各检测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5)报告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安**章村镇2024-27、2024-28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甲类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该项目当前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