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农发〔2025〕58号)要求,****农业农村局联****管理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门店“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8月--2025年11月底。
二、检查对象
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被检查企业具体如下:**县小点饲料部、****经营部、**区****经销店、****经营部、**县白塬**饲料部、****经营部、**市****经销部、****公司、**县王氏****公司、**县****公司、**县恒牧源兽药饲料部、****药店、****服务中心、会****经营部、****公司****公司、**申****公司****公司、****经销部、****经营部、****经营部、******公司、会****药店、****经营部、**县****公司****直营店、****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批发部、******经营部、**开****公司、****经营部、**县****公司、******公司、**县燕明兽药零售部、会****经营部、**县石涛兽药饲料部、**县****经营部、**县河****经销部、靖****经营部、**县****公司、****药店、**兰华****公司、****经销部、****药店、******公司。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兽药方面主要检查其经营资质资质、经营场所及设施、经营人员、规章制度、记录档案、进销货台账及处方笺、销售的兽药包装及标识标签、安全检查等内容。
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方面主要检查其经营资质、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经营档案、经营的饲料及其饲料添加剂产品、进销货台账、安全检查等内容。
五、待检企业需提供的检查材料
(一)兽药方面需提供的检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兽药经营许可证》;
3.兽药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兽药经营各项记录,包括人员培训、考核记录;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记录;兽药质量评估记录;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兽药清查记录;兽药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等记录;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兽药产品追溯记录。
5.兽药进销货台账、凭证以及处方药销售记录以及处方笺。
(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方面需提供的检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进销货台账;
3.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资质资料。
六、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工作开始后,市农业农****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将和被检查企业联系,各企业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943-****741
****农业农村局 ****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