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美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定型布生产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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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1MADWNKL03T韩国安
韩国安******市
**省**市鸿山镇邱下村鑫富路2号厂房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定型布生产项目****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63-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市 ******市
经度:118.717500 纬度: 24.759167****环境局
2025-02-10
泉狮环评〔2025〕表6号****0581MADWNKL03T001W
2025-03-04170
50****
****0581MADWNKL03T****
****0581MADWNKL03T**市****公司
****0502MAD8DM4Q7W2025-05-14
2025-08-052025-09-01
**环保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定型布4500吨年产定型布3000吨
部分设备未引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针织布-烘干-拉毛-烫光-梳毛-剪毛-摇粒-定型-打卷针织布-烘干-拉毛-烫光-梳毛-剪毛-摇粒-定型-打卷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定型工艺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从严参照执行DB33/962-2015《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企业”颗粒物、染整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燃天然气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项目将1台开幅定型机收集至1套“喷淋洗涤+余热回收+静电处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与燃天然气废气一并由一根15m高排气筒(Q1)排放;项目设置3组拉毛机(总的9台拉毛机,),一组配套1套布袋除尘设施,拉毛粉尘经与拉毛机连接的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机组处理后排放;烫光纤维尘、梳毛纤维尘、剪毛纤维尘、摇粒纤维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机组处理后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54 0 0 0 0.054 0.054
0 0.027 0 0 0 0.027 0.027
0 0.0027 0 0 0 0.003 0.003
0 0.0003 0 0 0 0 0
0 0.0081 0 0 0 0.008 0.008
0 14460 0 0 0 14460 14460 /
0 0.014 0 0 0 0.014 0.014 /
0 0.056 0 0 0 0.056 0.056 /
0 0 0 0 0 0 0 /
0 0.116 0 0 0 0.116 0.11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布料滴落废液、洗槽废水回用于喷淋补充水;废气喷淋废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更换高浓度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 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淋洗涤+余热回收+静电处理+活性炭吸附” 项目运营过程定型废气与燃天然气废气一同由1根3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从严执行**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由于《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没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因此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由于《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无SO2、NOx排放标准,因此SO2、NOx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将1台开幅定型机收集至1套“喷淋洗涤+余热回收+静电处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与燃天然气废气一并由一根15m高排气筒(Q1)排放;项目设置3组拉毛机(总的9台拉毛机,),一组配套1套布袋除尘设施,拉毛粉尘经与拉毛机连接的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机组处理后排放;烫光纤维尘、梳毛纤维尘、剪毛纤维尘、摇粒纤维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机组处理后排放。 经现场采样检测,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Q1排气筒)监测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3.4mg/m3≤15mg/m3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Q1排气筒)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均≤3mg/m3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Q1排气筒)监测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25.7mg/m3≤40mg/m3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Q1排气筒)监测油烟浓度最大值2.6 mg/m3≤15mg/m3。因此项目定型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从严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企业的规定即:颗粒物≤15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染整油烟≤15mg/m3;燃天然气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即: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0.436mg/m3 ≤1mg/m 3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0.75mg/m3 ≤4.0mg/m 3,因此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2.18mg/m3 ≤10.0mg/m 3,因此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规定,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能够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 现场监测结果:项目昼间等效声级(Leq)在55.2-62.9dB(A)≤65dB、夜间等效声级(Leq)在53.3-54.4dB(A)≤55dB,因此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能够达标排放。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参照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临时贮存场设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a)一般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立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约0.03t/a;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纤维尘渣12t/a;水喷淋产生的沉渣17t/a;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 b)其他固废:职工生活垃圾6t/a,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c)危险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立危险固废暂存间。原料空桶产生量约0.28t/a;定型废油产生量0.06t/a;喷淋废水产生的高浓度废液约8 t/a;纤维尘渣约0.03 t/a;废活性炭约1.5 t/a,集中收集于危废间后由**市****公司定期回收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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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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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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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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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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