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拟对关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远盛烟花爆竹仓储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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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拟对《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9-01 16: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3-****786

通讯地址:**省**市长江路69号,****生态环境局二楼审批科(1573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省**市远盛烟花

****中心项目

该项目位于**省**市绥二公**BC-1地块。

**龙清****公司

总占地面积11499.06m2,总建筑面积为1607.2m2。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1.3级烟花爆竹成品仓库1200m2、危险废物贮存点5m2、1座270m3应急事故池,项目建成后拟定储存最大药量为24000kg储存烟花爆竹产品(C级、D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噪声:该限制车速与禁止鸣笛等措施,该项目再装卸过程全部采用人工推车,搬卸烟花爆竹入库、出库过程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2)、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须按城管部门要求堆放、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影响周边环境。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规定的标准建设面积5m2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储存,须做好记录,由专人进行管理。运营过程应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各环节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的相关要求。并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3)、废气:该项目冬季采暖为电取暖,不得**燃煤、生物质锅炉。运营期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速运行,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4)、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厂区设置雨水和应急池导流沟,确保消防废水收集至厂区**270m3应急事故池暂存后采用罐车运送至就近城市污水管网。

一、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

1、严格执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2、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靠近敏感点路段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

3、工地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须按城管部门要求堆放、清运,板皮、锯末、粉尘等固体废物须有专门场所贮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1、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该项目不进行烟花爆竹的生产与加工,禁止贮存烟花爆竹生产原料和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储存过程中应遵守现行国家《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标准,做好分类分级专库存放。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冬季采暖为电取暖,不得**燃煤、生物质锅炉。运营期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速运行,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厂区设置雨水和应急池导流沟,确保消防废水收集至厂区**270m3应急事故池暂存后采用罐车运送至就近城市污水管网。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限制车速与禁止鸣笛等措施,该项目再装卸过程全部采用人工推车,搬卸烟花爆竹入库、出库过程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须按城管部门要求堆放、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影响周边环境。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规定的标准建设面积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储存,须做好记录,由专人进行管理。运营过程应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各环节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的相关要求。并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进行设施和布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对整个厂区进行硬化处理,在厂区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