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刘渡镇渔光互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市刘渡镇渔光互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刘渡镇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8.28-2025.9.4 |
| 项目概况: | (一)光伏场区 本期装机容量为130.01508MWp,拟采用585Wp双面双玻电池组件222248块。光伏电场内布置313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36台箱式变压器。箱变架空设置,并在底部设置废油收集装置(每处约5m3) (二)集电线路 本工程**4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220kV升压站,全线采用四回路角钢塔/钢管杆/电缆混合架敷设,**路径长约13.9km。其中四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7.473km,四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0.337km,四回路电缆路径长6.09km。 (三)升压站 本项目拟对姚沟镇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升压站实施扩建,扩建范围包括:220kV进线构架、GIS基础及设备支架1组;主变基础1组、200MVA主变1台及母线桥支架基础1组;35kV预制舱1座,二次设备舱1座;SVG成套装置2组;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1组。 (四)储能系统 配套建设26.5MW/53MWh电化学储能,储能设施利用前期已建升压站预留场地,通过1回35kV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电站内设备布置,****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变电站内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运营期光伏区厂界噪声及升压站区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和附近区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四)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069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24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