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公司2025年度造林肥料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自主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贺投公司2025年度造林肥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的2025年度肥料采购项目,拟采购1批桉树专用肥,要求供应商按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5.报价要求
(1)项目最高限价:¥1,500,406.00(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肆佰零陆元)(含税)。
(2)本项目的费用根据造林作业设计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货价、包装、装卸车、运输(包括二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施工作业现场工作面的费用)、质保期服务、税费等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投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报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供货、包装、运输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风险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采购需求
| 1 |
桉树专用肥 (基肥) |
1、配方指标:N-P2O5-K2O含量≥30%有机无机复混肥。 2、产品状况:圆形颗粒,颗粒均匀,不潮湿,不结块。 3.含量有机质%≥10、总氮(N)含量%≥13、有效五氧化二磷(P205)含量%≥6、总氧化钾(K20)含量%≥11、水溶性磷占有效磷≥60%、硼(B)含量%≥0.15、锌(Zn)含量%≥0.05、铜(Cu)含量%≥0.015、锰(Mn)含量%≥0.05、镁(Mg)含量%≥0.5、硫≥2%、水分≤12、氯离子含量为中氯。 |
吨 |
61.203 |
有机无机复混肥检测标准按照 GB/T18877-2020执行;复**检测标准按照GB/T15063-2020执行,其余指标按约定执行。收货地点为**地区。 |
| 2 |
桉树专用肥 ( 追肥) |
1配方指标:N-P2O5-K2O含量≥40%复**。 2、产品状况:圆形颗粒,颗粒均匀,不潮湿,不结块。 3.总氮(N)含量%≥18、有效五氧化二磷(P205)含量%≥8、总氧化钾(K20)含量%≥14、水溶性磷占有效磷≥60%、硼(B)含量%≥0.2、锌(Zn)含量%≥0.08、铜(Cu)含量%≥0.02、锰(Mn)含量%≥0.08、镁(Mg)含量%≥1、硫≥2%、水分≤2、氯离子含量为中氯。 |
吨 |
346.524 |
|
| 合计(吨) |
40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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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采购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按每批次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中标人应自行考虑实际采购量可能减少造成的损失及风险。
7.收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1)收货地点:**市行政辖区内,由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施工作业现场工****林场、****林场濂洞工区)。
(2)供货期限及要求:按招标人通知期限供货,供货期为三年。本项目要求分批次供货。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有效电子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8.项目总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验收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0.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所投肥料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是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者区域总代理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公司或子厂,亦要出具授权销售证明),且每个厂商品牌只允许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厂商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该厂商品牌的所有投标人均属于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投标人必须符合《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资格声明函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四、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6日17:30(**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3.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3.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报价文件。
3.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县**街道封州二路175****公司办公楼,黎先生,139****9907。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取得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省**市**县**街道封州二路175****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黎生
电话:139****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