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审批
广东-揭阳-榕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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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8-29
名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01
主题词: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1

揭榕府征补告〔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市**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区****联合社、****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政府实施的教育、体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1、拟征收****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5.9048公顷(88.57亩)。其中,农用地5.6139公顷(84.21亩),含耕地0.8312公顷(12.47亩);建设用地0.2909公顷(4.36亩);

2、拟征收****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0912公顷(1.37亩)。其中,农用地0.0912公顷(1.37亩)。

四 、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2024〕1号)的规定,该用 地位于**市区区片综合地价第一级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5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28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揭市自然资发〔2020〕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类型/附着物类型

青苗类型/附着物类型

补偿标准(万元/亩)

备注

龙眼、荔枝(苗圃)、橄榄、花木场

龙眼、荔枝(苗圃)、橄榄、花木场、芒果、石榴、葡 萄等多年生作物

0.8-1.3

根据青苗的生长

周期和生长情况

进行补偿

其他经济作物、养殖物

养殖鱼虾、蟹、龟鳖等水产养殖物

0.5-1.0

香蕉、菠萝、竹笋、水稻、玉米、蔬菜、豆类、薯类等 其他经济作物、养殖物

0.4-0.9

坟墓

砖砌或者水泥结构

3000元/穴

土坟

1500元/穴

骨坛

1000元/个

无主坟墓

其他地上附着物

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粤府办〔2016〕30号)和《****办公室关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意见》(揭府 办〔2016〕42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635万元/公顷(根据**市区工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以折算货币补偿非实地留用方式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根据《****办公厅转****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 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揭府〔2021〕37号)、《关于承接优化**高新区(空港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后征地 社保费筹集计提标准的备案报告》(揭榕人社函〔2022〕100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6.24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费用合计561.2256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六、其他事项

( 一)公告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集体土 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办事处、****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属地镇街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 料等向我区自然**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市**区********局** 分局三楼土地利用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 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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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



附件:

1.**市**区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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