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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70号
****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蔡兴友位于**镇凉亭街1号凉湾三期安置房34幢2单元6楼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蔡玉兰名下。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川(2021)**县不动产权第****781号 | 蔡兴友 | 蔡玉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凉亭街1号凉湾三期安置房34幢2单元6楼1号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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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