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1 15:13
****环境局**分局
****风电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中央厨房供应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服务中心3楼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 9月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风电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口镇、借母溪乡、北溶乡 (东经110度20分51.720秒~110度30分5.764秒, 北纬28度36分24.130秒~28度46分29.712秒)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绿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风电场项目位于**县**镇、**口镇、借母溪乡和北溶乡区域内,场址坐标介于东经110.187567~110.264228,北纬28.313634~28.338117之间,海拔高度介于120m~820m之间,规划面积约134.57km2,****风电场。《****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2月16日经我局批复(怀沅环评〔2014〕16号)。因升压站场址高差及施工工程量较大、部分风机机位施工条件困难、风力**不足、所在位置不满足发电需求等原因,你公司在总装机容量、风机台数和升压站设备保持原批复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升压站站址往北偏移约1630m,小幅度调整F07、F08、F24、F27、F39风机机位,取消原F25号风机,新增FX01号风机。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该工程属于重大变动。 ****风电场工程项目总投资127643万元,总装机容量200MW,年上网发电量为437GW●h。工程总占地面积59.2707hm2,其中永久占地2.5899hm2,临时占地56.6808hm2。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交通道路等工程组成,内容包括:(一)主体工程:1.风力发电机组。拟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5.56MW的风电机组,风机轮毂高度为115/125m,叶轮直径200m,配套36台37±2×2.5%/1.14kV /6300kVA箱式变压器,风机平台总永久占地1.67hm2 ,安装场地临时总用地7.2hm2。2.升压站:**1座220kV升压站,总建筑面积2293.21m2,设置1台SZ20-200MVA/220kV主变压器,包括综合楼、35kV配电装置室、水泵房、仓库及道路等,分生产区和生活区。3.35kV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与架空线路相结合的输送方式,路径长109.078km,其中架空线路全长27.696km(单回路23.034km、双回路4.662km),电缆线路长度81.382km,直埋电缆沿场内道路铺设。4. 220kV输变电线路接入国网凉水井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另行环评)。(二)辅助工程:场内改建及**道路总长17.476km,其中**13.361km,改建4.115km,为泥结碎石路面,路基宽6.0m,路面宽5.0m;场外大件运输自G56****收费站下高速后依托**大道至**县城二桥临时码头,再利用专用船只航运下行28km至叶落湾临时码头上岸,转G241国道25km后通过****风电场。(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1789万元。(四)临时工程:布置在升压站附近,包括办公和生活区、****工厂、仓库等,并设置19个临时弃渣场,总面积约6.2579hm2,总弃渣量为27.62万m3;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泥土,****搅拌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优化项目设计 项目选址布局须避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地及其他禁止风电建设的区域,避让重要鸟类迁徙通道及重要栖息地。在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机组间距和防护距离,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保护周围植被、水体、地貌、景物。细化该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计划,项目环保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尽量减少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扰动地表,尽量减少风机、道路、集电线路等建设施工对林木蓄积量较高林地的占用。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 1.推进绿色施工。创新施工工艺,优先采用新能源或低碳排放机械设备。优化施工组织,避开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期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时段。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生态条件,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避免对区域生态、生态保护目标产生扰动或破坏。 2.加强临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机机位的施工管理。7#、10#、40#、41#风机施工边界临近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必须采取优化施工方案、缩短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及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施工监理等管理措施,确保不越界施工、不侵占和不影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严格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 (1)施工方案应绕避植被茂密地区,对道路区、施工区可移栽的树木尽量移栽,发现保护植物必须采取避让、保护或移植等保护措施。风机叶片运输道路改造应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道路路基和路面宽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2)进一步优化弃渣场设置方案,做好施工表土有序剥离与保存用于恢复植被。弃渣场设置挡石墙和截排水沟,工程弃渣应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禁止渣土就地倾倒,在土方堆置结束后应采取排水和恢复植被等措施。 (3)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各施工单元水土流失产生的泥沙水流入溪涧源头。 (4)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和人员管理,不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相关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切实履行保护职责,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5)配套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洒水和场区绿化不外排。 (6)物料运输和堆放应遮盖,施工区道路须硬化,及时对进场道路、施工区域和弃土场等裸露地表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 (7)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和运行高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和影响野生动物栖息。 (8)按生态恢复要求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必须使用本地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 升压站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木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村收集点;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蓄电池、清洗剂、事故废变压器油等各类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1年第23号令)的规定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升压站采取设备减震、设置围墙及绿化带等措施,确保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优选低噪声或具有较好防噪****风电场运行的噪声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和不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站界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四)配合做好周边控规工作 ****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用地控规,在该项目风机工作平台周边700米范围内禁止规划****事业单位建筑物。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项目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应开展生态环境长期监测,重点加强噪声、光影闪烁、野生动物等监测,若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超出《报告表》中预测结果,应及时采取停止施工、停止运行相应风机等措施,重新校核预测结果和优化管控措施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