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关于重新给予**县**镇209国道至**村秤砣湾屯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求》(石政报〔2025〕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求,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县**镇209国道至**村秤砣湾屯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48号)本文作废。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镇209国道至**村秤砣湾屯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2505-451322-04-01-364785。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镇 209 国道至秤砣湾屯,拟改建提升道**连**镇209国道,南接**村秤砣湾屯。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拟对**县**镇209国道至**村秤砣湾屯道路进行沥青路面改造提升,拟改建提升道路长约2.84公里,路面宽7米。具体工程量包括40m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19880.00平方米,50mm厚中粒式沥青砼19880.00平方米,乳化沥青黏层19880.00平方米,破损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6226.00平方米,破损水泥路面修复250mm厚级配碎石垫层6226.00平方米,原有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理425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01.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5.56万元(其中包含劳务报酬40.71%,计19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13万元;预备费44.5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485.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5.66万元。
六、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 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项目总劳务工程量6990工日,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9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务工人数20人,返乡农民工务工人数60人,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10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197.65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比例为40.71%,预计培训务工群众90人,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七、招标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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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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