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中街347号 | 24,000,000.00元 | ****2025-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95% | 96.71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100 | C****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2025-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执行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期限执行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执行 |
邓景娥、刘思寨、宋遐、张淑莹、杜红、张晓均(采购人代表)、杨鼎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参照《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91500.00元。③账号信息: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91****0208;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支行;账户号码:440********00293134;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005。
二、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县新棉镇彩虹路9号
联系方式:136****2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一环**三段1号1栋4单元16层1608号
联系方式:135****51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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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