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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委审〔2025〕104号
**市****委员会
关于**市**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司《关于审批**市**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铜龙水司函〔2025〕37号)已收悉。根据**中金****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你司实施**市**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河道长11.6km。其中,全线河道清淤疏浚2.09万m3,**护岸7.78km(其中左岸**4.46km,右岸**护岸3.32km),重**毁及阻洪人行桥5座,整修养护翻板闸1座,拦河堰改造4座,**生态湿地1处,****泵站1座,**提水管道5.46km及其他附属建筑物。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620.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03.8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45.11万元,专项部分投资55.00万元,预备费用416.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
四、项目法人:****。
五、项目负责人:刘远港。
六、项目建设地址:**区小林镇、平滩镇。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2月—2027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市****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