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5年8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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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8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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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85

传 真:0477-****949

通讯地址:****镇****

邮 编:01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红****公司年产90万吨气烧石灰窑技改项目

鄂****煤矿东侧1000米

**红****公司

内**哈****公司

项目位于**市鄂托克****煤厂厂区内,拟建设一座双膛竖窑800吨/天代替现有的2×250吨/天套筒式气烧石灰窑+1×650吨/天双梁式气烧石灰窑产能,技改后生产规模为47.85万t/年,最终技改后项目规模为1×800吨/天双膛石灰窑+1×650吨/天双梁石灰窑以及煤粉车间、风机房、脱硫塔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3万元。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源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车行驶扬尘;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临时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

(2)水污染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因施工人员不在本项目场内食宿,无生活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含悬浮物较高的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泥浆水经污水车拉走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围档封闭,施工场界修建围墙作为声屏障。选用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备运输车辆作业均安排在白天,控制车速。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

(4)固废污染源

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废砖、废混凝土块等用于场区地面平整抬高。项目建设期间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厂区场地回填,无废弃土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可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垃圾箱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

石灰石煅烧前:石灰石堆场粉尘G1-1(采用全封闭式措施+喷雾洒水装置)、石灰石输送、筛分粉尘G1-2(汇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汇入一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石灰石窑前料仓上料粉尘G1-3(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仓顶排放口无组织排放);

石灰石煅烧及成品石灰输送过程:以煤粉作燃料时,产生石灰窑尾气G2-1.1;以煤气做燃料时,产生石灰窑尾气G2-1.2(G2-1.1与G2-1.2均经过布袋除尘器3#+脱硫塔(干法脱硫喷入Ca(OH)2,脱硫效率为85%)处理后由一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成品出料粉尘G2-2(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出料口尾部排气筒(DA003)排放)、成品库入库粉尘G2-3(封闭式车间内进行,通过控制下料速度,可有效控制粉尘产生);

燃料煤粉制备过程中:煤粉车间装卸堆存粉尘G3-1(全封闭煤棚+喷雾洒水装置等环保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原煤上料、输送粉尘G3-2(全封闭皮带+洒水抑尘装置,且皮带运输机为全封闭设置后无组织排放)、煤磨机粉碎粉尘G3-3(经引风机送至布袋除尘器5#处理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煤粉罐装卸粉尘G3-4(煤粉罐为全封闭形式且整个煤粉系统为负压操作,环境污染小)。

2.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泵用管道排至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厂区抑尘。循环冷却水通过污水泵用****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厂区抑尘,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加装减振垫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技改后除尘器除下的粉尘、不合格石灰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至****填埋场处理。技改后各除尘器需定期更****填埋场回收处置;装载机保养换油由第三方处理,风机更换的油很少,部分由废机油收购方处理,石灰窑项目区内不产生废机油。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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