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人民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潞州分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养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西-长治-潞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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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5-09-01
发文机关: **市潞****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 ********医院**分院)感染性疾病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5-09-01
********医院**分院)感染性疾病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我局对********医院**分院)感染性疾病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政府网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未收到公众建议和意见。现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医院**分院)感染性疾病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潞****管理局(**门西街19号)

联系电话:0355-****130 传真:0355-****00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院**分院)感染性疾病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省**市**区大辛庄镇西二环北段279号

****

******公司

本项目现有床位数190张,本项目扩建床位数395张,****医院共设置585张床位。****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971.53m2,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地下二层;**感染性疾病科,建筑面积3360m2,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中心,建筑面积22689.12m2,建筑层数为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652.92m2;室外附属工程(换热站、屋顶风机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1616.15m2;总建筑面积41289.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硬化、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一、施工期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冲洗废水收集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处理站;控制施工时段,工程施工需严格控制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鸣笛;建筑垃圾规范运输,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传染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

(1)传染性废气

本项目在感染性疾病楼一层一体化预处理****处理站处均设有臭氧消毒,感染性疾病楼一层一体化预处理设施传染病废气经臭氧消毒后无组织排放,****处理站废气经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有组织排放。

(2****处理站恶臭

****处理站位于地下一层,恶臭经密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食堂油烟

新增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中心屋面,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屋顶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医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特殊医疗废水等。

感染性疾病科废水和感染性疾病科车辆清洗废水先经感染性疾病科一层一体化污水预处理后和其他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处理站进行处理,无其他特殊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处理站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经城市管网排入**市****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组、风机、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80-85dB(A)。降噪措施主要为:采用低噪声设备,软管连接,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风机采用室内地下一层安装。正常工况下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分为危险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

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脱水消毒处理,医院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处置。

医院地下一层东侧现设有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40m2,设置医疗垃圾收集专用箱,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污泥控制与处置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的控制标准的要求贮存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脱水消毒处理,医院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处理站做重点防渗,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抗渗等级不低于P8,厚度不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部分做简单防渗,地面一般硬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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