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5MABP2TE841 | 建设单位法人:胡生栋 |
| 曲晓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新** |
| **维吾尔自治区****商贸物流园区G3012北侧 |
| ****园区240万吨/年选煤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新** ****园区G3012北侧 |
| 经度:82.6480 纬度: 41.****3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30 |
| 阿地环审〔202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857 |
| 141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5MABP2TE8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923MA77X22X4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2923MA77X22X47 | 竣工时间:2025-04-19 |
| 2025-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05 |
| 2025-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洗选煤生产线1条,**全密闭厂房,包括原煤棚、精煤棚、选煤设施设备对选煤废水进行闭路循环,采取循环处理工艺,**1座循环水池300m2,**1座事故应急池1500m2;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附属设施,交通运输设备以及地面硬化等;项目建成后具备240万t/a煤炭洗选加工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洗选煤生产线1条,全密闭厂房,包括原煤棚、精煤棚、选煤设施设备。选煤废水进行闭路循环,采取循环处理工艺,1座循环水池300m2,**1座事故应急池1500m2;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附属设施,交通运输设备以及地面硬化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体工程采用跳汰分选+煤泥浮选回收联合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由皮带运至主厂房的原煤进入跳汰式选煤机进行分选。原煤在跳汰机中随水流的垂直脉动运动,实现轻重物料分离。经原煤准备合格粒径的原煤由入料端送入跳汰第一段(矸石段),在脉动水流的作用下按密度在筛板上分层。密度大的矸石逐渐下沉,分布在底层,密度较小的中煤分布在中间层,而密度小的精煤分布在上层,物料在脉动中向前运动,矸石在矸石段的末端经闸门排至下机体,与透筛物料一起由矸石斗提机运走。中煤和精煤随脉动水流进入第二段(中煤段)继续分层,中煤分布在底层,运动至末端,经排料阀门排至下机体与透筛物料一起由中煤斗提机运走,而分布在上层的精煤从基体排料端排出。筛下煤泥水及沫精煤离心机的离心液经缓冲池泵入旋流器—弧形筛,在脱泥、脱水后与沫精煤一起进入离心机脱水,回收粗煤泥作精煤;沫精筛筛下的水自动流入浮选预处理器(浮选机)浮选煤泥。最终,将原煤分选为矸石、中煤和精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堆场和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厂房+雾炮机洒水方式进行抑尘,减少粉尘排放;道路运输扬尘通过使用厢式货车运输,同时进场道路及厂区全部进行硬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雾炮机洒水抑尘;原煤破碎、筛分在密闭厂房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粉尘的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 生产废水产生的煤泥水经闭路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中收集的煤尘、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和煤泥。除尘器中收集的粉尘、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和煤泥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按管理要求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 破碎机、分级筛、跳汰机等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安装,所噪声设备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增加厂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原料堆场和卸料粉尘 原料堆场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为全密闭厂房,有效阻隔了粉尘向外界扩散的途径。在卸料区域,雾炮机配置合理且运行正常,能够及时对卸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洒水抑尘。检测结果显示,该区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远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4、5 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表明采取的抑尘措施切实有效,基本杜绝了粉尘无序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道路运输扬尘 项目采用的厢式货车运输原煤,从源头上减少了运输过程中物料的洒落和扬尘产生。进场道路及厂区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坚实平整的路面降低了车辆行驶时的颠簸,进一步减少了扬尘。同时,雾炮机对车辆行驶路面进行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有效抑制了扬尘的飞扬。在道路沿线监测点检测到的扬尘浓度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原煤破碎、筛分粉尘 原煤破碎和筛分设备均位于密闭厂房内,厂房的密闭性良好,无明显粉尘泄漏点。集气罩安装位置准确,能够高效地收集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布袋除尘器运行稳定,定期维护保养记录齐全。经检测,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限值(80mg/m3),有组织粉尘排放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四)食堂油烟 食堂安装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运行正常。在排烟管道出口处进行油烟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的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煤泥水。通过建设完善的闭路循环系统,煤泥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实现了生产废水的零排放。 项目绿化用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系统中的蒸发损耗部分。绿化用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绿化区域,全部用于植被灌溉,并在灌溉过程中自然蒸发消耗,无外排现象。 除尘洒水主要用于抑制粉尘污染,未形成外排废水。项目在洒水设备的选择和操作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水**的节约和利用效率,确保了洒水过程中水**的合理损耗,避免了水**的浪费和外排风险。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厂区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该设施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能够有效去除生活污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排放标准。处理后的中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实现了生活污水的**化利用。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食品包装、纸张、塑料制品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在指定的垃圾桶内,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除尘器在运行过程中收集的煤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煤尘收集装置,将煤尘统一收集后进行妥善处理。矸石和煤泥经统一收集后,通过专用的运输设备外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与相关企业签订了长期**协议,确保了矸石和煤泥的稳定外售渠道,避免了固体废物的随意堆放和丢弃,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处理,确保了危险废物的安全存放。暂存间内设置了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配备了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应急设备,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或引发火灾等事故。 用低噪声设备,如破碎机、分级筛、跳汰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技术和工艺。这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从根本上减少了噪声的产生。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装稳固,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的振动和噪声增加。 所有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厂房的墙体、门窗等结构采用了良好的隔声材料和设计,有效阻隔了噪声的传播。此外,项目在设备基础和管道连接处采取了减振措施,如安装减振垫、橡胶软接头等,进一步降低了设备运行时的振动和噪声传递。 项目在厂区增加了绿化面积,种植了大量树木和植被。在运营期间,项目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限值为6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监测数据表明,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效果显著,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废机油收集容器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容器上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明确标注废物名称、类别、产生日期等信息。 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配备了通风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安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废机油在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容器摆放整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目标及考核制度。 2024年8月2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发证机关:****环境局,登记编号:****。 2024年10月25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652925-2024-29-L。备案部门:****环境局****分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946 | 0 | 0.2946 | 0 | 0 | 0.29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309 | 0 | 0 | 0 | 0 | 0.131 | 0 | |
| 0.144 | 0 | 0.144 | 0 | 0 | 0.144 | 0 | |
| 0.0655 | 0 | 0.0655 | 0 | 0 | 0.06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9.3661 | 0 | 9.3661 | 0 | 0 | 9.366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92 | 0 | 0.0092 | 0 | 0 | 0.009 | 0 | / |
| 1 | 循环水路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闭路循环,洗煤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 YJJC-YS-0011-2025 | |
| 2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 生活污水排入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 | YJJC-YS-0011-2025 |
| 1 | 雾炮机洒水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密闭+雾炮机洒水控制扬尘 | YJJC-YS-0011-2025 | |
| 2 | 布袋除尘器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破碎、筛分工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YJJC-YS-0011-2025 | |
| 3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安装油烟净化器 | YJJC-YS-0011-2025 |
| 1 | 低噪音设备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用低噪音设备,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 | YJJC-YS-0011-2025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中收 集的煤尘、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和煤泥。除尘器中收集的粉尘、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和煤泥经 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 物按管理要求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 | 项目除尘器中收集的粉尘、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和煤泥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按管理要求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垃圾箱,定期交由新**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
| 1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施工结束后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规定进行验收。 | 验收期间,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与环评的环保设施基本一致。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噪音控制措施等,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