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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县运江镇古平村山坪塘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运政报〔2025〕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县运江镇古平村山坪塘修缮以工代赈项目,2508-451322-04-01-825747。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运江镇古平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县运江镇古平村山坪塘进行修缮建设。山坪塘位于古平村东部,山坪塘需水量约6万立方米,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灌溉面积约300—400亩。本次项目修缮内容包括山坪塘整治900米,修缮破损路面300米,**护栏250 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2.43万元(包含劳务报酬金额112.07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投资52.76%;工程建设其他费34.72万元;预备费19.7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以及地方配套,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12.4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4.49万元。
六、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项目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60人,其中包括返乡农民工务工人数30人,未就业退役军人务工人数1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29人,预计用工工日 4195工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112.07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比例为52.76%,预计培训务工群众60人,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 2个。
七、招标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改革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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