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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原公示内容:二、其他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原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更正为:“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原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采购实施部门提出。”
二、其他 新增内容:“3.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或履约过程有不符合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按公示的信访举报渠道向招标****办公室提出。”
二、其他公示内容
其余内容不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团****公司**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省**市**区环**路0001号
招标代理单位:****
联 络 地 址:**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
邮 编:650032
联 系 人:王毅、张广闻、蔡蕊、张俊、果磊、张雪丽、李庆梅
联 系 电 话:0871-****8030-634
传 真:0871-****8030-634
电 子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