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审〔2025〕37号】关于河南南阳新野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新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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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01

****公司****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50776D)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南220kV变电站**工程:**南22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市**县五星镇郭湖村,郭湖村东南侧约250m,东距S244省道约100m,西南距韩庄村约200m。主变最终规模3台180MVA主变压器;本期**1台180MVA主变压器。变电站总占地面积19186m2,围墙内占地面积15052m2。

(2)岑参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岑参220kV变电站规划主变容量3×180MVA,220kV出线6回,前期已建2台主变,本期扩建岑参220kV变电站西数第一出线间隔,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占地。

(3)蜀祥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改造工程:****电站内部进行原间隔保护装置的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新增电磁设备。

(4)**南-岑参220kV线路工程:本期自**南220kV变电站西侧北数第三出线间隔出线,接至岑参-锦绣牵220kV线路工程前期已建终端塔,利用前期已建岑参-锦绣牵220kV同塔双回线路备用侧线进入岑参220kV变电站。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9.9km,**杆塔30基,利用前期已建岑参-锦绣牵220kV同塔双回线路备用侧线路径长10.6km,线路路径全长20.5km。

(5)蜀祥—锦绣牵π入**南220kV线路工程:本期自**南220kV变电站西侧北数第五、第六出线间隔出线,向**220kV蜀锦线本工程π接点。**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34km,其中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54km(含拆除后**约0.24km),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1.8km,**杆塔7基。拆除原220kV蜀锦线33#直线塔1基及两侧导线约0.24km。

本项目总投资11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1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环保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等各项环保措施,****电站及输电线路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废和污水应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生态环境局**分局监督落实。

2025年9月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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