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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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805-000002-6 | ||
| 其他 |
****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0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原《招标文件》P84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 分包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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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2分包的确定 |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
3.5.2分包的确定 |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服务中心西座4楼 |
地址:******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
| 联系人:曾工、余工 |
联系人:周工 |
| 联系方式:0757-****6885、****6569 |
联系方式:0757-****8717 |
| 日期:2025年09月01日 |
日期:2025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