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 |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四标段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9月25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三标段、四标段已由通农发〔2025〕9号文、苏财农〔2025〕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三标段、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项目位于**市九华镇,涉及马桥村、郭李社区、九华社区、四圩社区4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1.0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为0.47万亩,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0.47万亩。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三标段工程投资额495.53万元,四标段工程投资额723.6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2025年度**省**市**市九华镇九华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三标段、四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26日历天。2025年10月10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全部工程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其中水系工程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业绩要求:三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明确或有争议时,以合同中出现的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中最早的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政府部门出具的合同工程验收合格(通过)证明,缺一不可。 四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明确或有争议时,以合同中出现的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中最早的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6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政府部门出具的合同工程验收合格(通过)证明,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岗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暂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参与资格的通知》,①**市海恒城市****公司、国正工程咨询****公司、**泰祥****公司、******公司、**铁军建设****公司、******公司、****建设****公司: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不得参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聚****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不得参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8)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4〕12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9月25 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9月26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标书代写 ④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 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根据****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⑦****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公共**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⑧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发包人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发包人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5 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5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
7.3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三标段:495.53万元。(含暂列金13.21万元) 四标段:723.66万元。(含暂列金18.34万元)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联系人:陈书培 电话: 136****53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180****9759 2025年 9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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