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单玻退役光伏板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园区工业四路4号 | **** | **市新****公司 | 租赁位于该处**市****公司闲置工业厂房进行建设。封闭厂房内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和环保工程等,依据《报告表》所述原辅材料和工艺进行生产,原辅材料不得使用危险废物。年处理3000t单玻退役光伏板 | 1.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集中处****园区污水管网。 3.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撕碎、破碎、研磨、筛选、分选等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放筒排放;脱玻工段EVA膜熔化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封闭和围挡等措施控制在车间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