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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市科成发〔2022〕2号)和相关考核工作要求,****实验室(包括2022年度获批的26****实验室和未通过上一年度责任期考核的2****实验室)责任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与基础研究处,0572-****123
监督人:****纪委,0572-****797
纪检监察组,0572-****591
邮编:3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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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