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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县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稿。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将《**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3日至10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或发送电子邮件向****反馈(通信地址:**县北大西路28号,********中心,邮编:366200,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报批稿-**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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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