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龙工信职改〔2025〕1号)等文件,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外地来我县工作满一年的)工程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只要其所从事专业工作与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相应工程技术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初级职务社会化评审。
二、评审条件
1.技术员: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①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②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直评助理工程师:①****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以上;②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③取得本单位本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人员,注册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在我县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符合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②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2年;
③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1年。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第3条直评助工条件人员不得越级申报,必须逐级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表格和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网站→上****科学技术局网址:http://www.****.cn/bm/jmj/zwgk/xzzx01/→下载中心下载材料压缩包。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必须用 A4标准纸填写打印)1份贴于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必须用 A4标准纸填写双面打印)一式2份;
3.《技术总结》(须2000字以上,封面需单独成页,分行写明技术总结、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撰写时间,必须用A4标准纸填写,正文双面打印)一式2份;
4.《**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本表只需提交电子版,完整填写无误后请发此邮箱:****@163.com)
5.申报人员提供至少1项任现职前或任现职后担任技术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6.证件: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在线验证有效期6个月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打印;中专毕业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高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cn/并打印查询结果。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员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凭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符合评审条件第3、4条直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前满一年逐月缴交的社保缴费清****保险中心公章)或登录闽政通下载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彩底相片3张:1寸2张贴于评审表内,2寸1张用于办证。
重要提示:本年度任职年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①以上各表格的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材料具体要求一览表》;②上述表格未经允许,均不得随意删减、增加或更改,需按要求规范填写打印;③未按要求继续使用老式表格人员材料一律拒收,退回重新填写;④表格凡涉及单位名称的请填写单位全称(必须同单位公章一致)。
四、有关问题说明
1.申报助理工程师人员均需取得当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继续教育可按**县人社局转发《******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杭人社〔2025〕36号)要求进行报名培训取得学时。
2.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申报人员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将材料报送到上****科学技术局四楼403工程系列职改办,逾期转下年度评审。
3.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通过人员名单以****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不进行复评。
4.因职称证书平台上传受限,同一年度非公有制和社会化评审初、中、高级只能选一个申报参评。
5.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 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转达到评审对象,并认真做好推荐送评工作,切勿延误。
上****科学技术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