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产品外输管道及配套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龙凤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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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油田古龙页岩油产品外输管道及配套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9-01 18: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油田古龙页岩油产品外输管道及配套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

电话:0451-****0368 传真:0451-****0368

通讯地址:**省**市海星街3****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1500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见

1

**油田古龙页岩油产品外输管道及配套工程

该工程位于**市**区、**区、**县、**区和**市**市境内

****

爱建****公司

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等组成。主体工程包括**外输气管道、外输油管道、外输烃管道、站场、阀室。外****中心处理站,止于杜蒙末站,全长48.8千米,管径450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输量12.18亿立方米/年,设置2座截断阀室、1套阴极保护系统;**杜蒙末站1座。外****中心处理站,途径南三油库,止于东部计量站,全长102.2千米,管径350毫米,设计压力6.7兆帕,设计输量275万吨/年,设置2座截断阀室、2套阴极保护系统;改扩建南三油库1座,**3台2兆瓦天然气真空相变加热炉,拆除1台10吨/小时锅炉、关停1台35吨/小时燃气锅炉;改扩建东部计量站1座,**1套污油回收装置。外****中心处理站,止于**轻烃储库,全长93.2千米,管径250毫米,设计压力6.7兆帕,设计输量87.71万吨/年,设置4座截断阀室、2套阴极保护系统。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南三油库、东部计量站和**轻烃储库的给排水、供电、供热等设施。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定向钻施工场地、堆管场等。本工程永久占地3.2775公顷,主要为草地和林地;临时占地256.6034公顷,主要为耕地、草地、林地。本工程不设取、弃土场,临时营地租用农村空置民房。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越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地下水位高或常年有地表水的软土地段设计在枯水期施工;加强植被、耕地等保护;注意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禁止捕猎,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免夜间施工对野生动物正常栖息造成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占地平整场地,覆土后恢复原地貌。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要求。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地等管段,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防止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穿越杏岗树泡、连南引水渠及东部、西部、中部排水干渠施工时,采用定向钻施工,减少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对定向钻施工的泥浆池进行防渗处理,泥浆池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试压废水经既有管线排放至******公司处理。生活污水排入村屯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材料运输合理选择路线,并采取遮盖措施;建材堆放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非正常工况环境管理。**轻烃储库、杜蒙末站及阀室厂界非甲烷总烃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要求;南三油库厂界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要求,真空相变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烟气分别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要求。东部计量站、南三油库、**轻烃储库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安排施工进度、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安装消音设备或采取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废料及清管扫线废渣送采油****填埋场处置,定向钻废弃泥浆沉淀物拉运至采油八****处理站处理,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清管作业废渣、含油污泥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道防腐设计,严格落实管道内和管**的防腐措施,试压合格后方可投产,管道全线采用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监控阀室设置远程终端装置,站场及阀组间进出口设置紧急截断系统,确保事故状态自动紧急截断。做好设备和管线防雷、防静电接地,沿线设立标志桩、警告牌,加强管线巡检。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定期进行管道壁厚和内腐蚀检测。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八)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本项目建成投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0.0162吨/年、0.0156吨/年、0.1335吨/年、0.313吨/年,南三油库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7.0369吨/年、37.5776吨/年、60.9555吨/年、21.163吨/年。

同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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