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监测编号GR2025DL****320 | |
| (2025年第2394号)獐子岛镇獐子岛**海域9宗海域使用权(底播增养殖)整体出租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299.700000 | |
| 2025-09-01 | 公告截止日期2025-09-26 | |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 | ||
| 2025-09-28 (14:00;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1.5万元及其整数倍/年。) | ||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的,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公告期内的合理时间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参与现场勘查人员的安全、相关风险以及所需费用。出租方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3****0277。) | ||
| 闲置 | ||
| 1、出租标的为****持有的9宗位于獐子岛镇獐子岛**的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用途为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项目为底播增养殖,面积合计4,265.3332公顷,水深45-50米,细砂底。承租方租赁海域后只能用于底播虾夷扇贝等海产品增养殖生产,不得改变海域用途,承租方增养殖的品种不得对出租方其他海域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得违反相关渔业法规要求。出租标的详细信息见附件《獐子岛镇獐子岛**海域9宗海域使用权(底播增养殖)整体出租项目-出租标的明细表》(以下简称“出租标的明细表”)。 2、本项目9宗海域使用权的出租底价合计为人民币299.7万元/年,每宗海域使用权的出租底价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9宗海域使用权整体对外出租。本项目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以9宗海域使用权合计年出租底价为起始价组织网络竞价,若最终产生溢价,单宗海域使用权的年租金则按照合计年租金成交价的溢价率同比例进行计算。 3、本项目租金每半年为一期,分期支付。租金含增值税(税率为6%),但不含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等。 4、海域使用金的年缴纳标准为40元/亩(9宗海域使用金的年缴纳标准合计为人民币255.92万元),由出租方承担,缴纳方式为逐年缴纳。后续如租赁期内海域使用金增加,则增加的部分由承租方承担;如租赁期内海域使用金降低,则降低部分归承租方所有。 5、出租标的出租期限为6年,租赁期限自交接之日起计租。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由承租方额外支付。用以保证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方的其他确权海域进行任何采捕生产作业,承租方每违反一次,出租方有权扣除伍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承租方违反五次以上(含五次)的,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海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如履约保证金还有剩余,出租方于期满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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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2394号)獐子岛镇獐子岛**海域9宗海域使用权(底播增养殖)整体出租项目 | ||
| 20 个工作日 | ||
| 是 |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5)个周期 | ||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半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之后每隔半年支付出租方半年海域租金直至租赁期满。 |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1、出租标的存在抵押情形。本项目挂牌前,出租方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抵押物的函件,详见出租方置于****的备查文件。按照抵押权人的相关要求,承租方须同意在租赁期内,租赁海域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租赁关系自动终止,承租方须无条件腾退租赁海域。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向抵押权人出具相关承诺。在承租方腾退后,未履行部分租期的租金,由出租方如数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同时,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无法使用海域部分养殖产品的届时价值及对应海域设施设备的残值,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其他赔偿。出租方对承租方赔偿后,海域内养殖产品和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抵押情况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2、租赁期间内,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对出租海域重新测绘而导致证载海域面积增加的,增加海域面积的海域使用权租金,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书面告知承租方应补交增加海域面积的海域使用权租金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增加海域面积的海域使用权租金****银行账户,并签署补充协议。增加海域面积的海域使用权租金=增加的面积*(本项目成交价格/租赁合同签订时的租赁面积)。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证载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出租方负责办理海域续期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续期,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海域的,****分所产生的损失由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无法使用海域部分养殖产品的届时价值及对应海域设施设备的残值,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其他赔偿。 4、出租标的成交后,在租赁双方未办理资产交接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场用海(包括投苗),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扣罚履约保证金。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规定的面积、位置、用途(或用海类型)、养殖方式开展用海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出租标的使用的限制性要求,不得破坏当地海洋**和环境,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面积等。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扣罚履约保证金,未履行部分租期的租金不予返还。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变更租赁关系,不得擅自整体或部分转让、转租所承租海域。若有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扣罚履约保证金,未履行部分租期的租金不予返还。承租方所投入的全部设施、养殖物等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限内腾退,超期未腾退的,出租方具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力,因腾退、处置上述设施、养殖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当出租标的海域使用权人后续申请办理开放式海面养殖立体确权时,底播承租方应当无条件同意。在此基础上,出租标的海域使用权人后续开展海面养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经营等行为),底播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 8、出租标的位于北黄海,是属于远离陆地的开放性海域,海区环境夏季受北黄海冷水团,冬季受黄海暖流影响。夏季处于大环流内,营养盐等主要来自内循环;冬季则有来自赤道的黑潮形成的黄海暖流进入,带来外源营养盐。底播增殖生产模式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属大农业范畴,因此大生态尺度的变化如厄尔尼诺或拉尼娜现象、冷水团锋面移动、降雨和径流减少、水团移动,以及养殖容量、敌害生物等均会对主营品种产生影响。请意向承租方予以关注,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出租方和****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 9、在租赁期间,如需根据环保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用海前对海域开展环评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落实了解并办理,以及承担相应的海域环评费用。若承租方违反规定导致出租方受到处罚,承租方须对出租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不予返还,并视违约情况要求承租方按照租金总额的10%比例支付违约金。 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出租方置于****的文件《****拟出租部分资产涉及的其9宗海域使用权租金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5]第 095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半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等信息详见《****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租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外,其他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海域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样本详见公告附件),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首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之后每隔半年直接向出租方支付半年海域租金直至租赁期满。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同意在《海域使用权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向****支付首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日历日内,租赁双方进行出租标的的交接,交接完成后,租赁双方均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视为资产交接完成。 (5)同意****在租赁双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半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6)同意并接受《海域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合同样本详见公告附件)。 (7)知晓并同意本项其他披露内容的全部内容及约定。 (8)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仔细研究本项目出租标的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风险因素等,并在咨询法律、财务或技术顾问等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出租标的的现存或潜在风险,做好风险评估,谨慎决策。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有权按照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多次报价 | ||
| 是 | ||
|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分租、转租。 | ||
| 否 | ||
| 允许 |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00000万元。 | ||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半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 | |||
| **省**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 |||
| 刘德伟 | 注册资本(万元)71,111.000000 | ||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企业类型****公司 | ||
| 912********261121A | 经营规模大型 | ||
| 董事会决议 | |||
| 付先生 | |
| 手机:158****9133 | |
| 谷女士 | |
| 座机:0411-****1246;手机:158****9133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 | |
| www.****.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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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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