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26-2025-008259 文 号:德市罗发改投资〔2025〕94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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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01
****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区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交〔2025〕45号)收悉。该项目由**市交达****公司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由**正衡****公司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区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区。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选择区内道路58条,共计33.592Km进行安全设施的布设,增设波形护栏、标志标牌、减速路拱、凸面镜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65.85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6.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14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