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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1
| 项目名称 | **港后方回填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51566.6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浩宇 |
| 联系人 | 劳琦博 | 联系电话 | 189****0628 |
| 项目投资(万元) | 549.08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8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退围、退养、退堤还海等近岸构筑物拆除工程;种植红树林、海草床、碱蓬等植被;修复移植珊瑚礁、牡蛎礁等。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港后方疏浚土吹填,吹填面积为 527.35 亩,工程量约为 8 万 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为:昼夜75dB,夜间55dB。2.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择噪声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3.将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外的影响。4.对噪声较大的机械,在中午(12时至14时)及夜间(20时至次日7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
| 承诺:**** 王浩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浩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