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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1
| 项目名称 | 新增销售(不贮存)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西咸新区沣东**丰产路**数字医药产业园办公楼1(北楼)第13、14整层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3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丁长田 |
| 联系人 | 罗会强 | 联系电话 | 151****50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新增10种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不贮存)项目,****医疗机构 使用。 二、建设规模 销售放射性同位素规模如下: 1、碘-131 (I-131),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3.7E 13Bq; 2、锶-89 (Sr-89),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1.11E 13Bq; 3、镥-177 (Lu-177),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3.7E 12Bq; 4、钇-90 (Y-90),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1.11E 13Bq; 5、锆-89 (Zr-89),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3.7E 12Bq; 6、镓-68 (Ga-68),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3.7E 12Bq; 7、锝-99m (Tc-99m),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3.7E 13Bq; 8、碘-123 (I-123),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1.11E 13Bq; 9、氟-18 (F-18),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3.7E 13Bq; 10、碘-125粒子源(I-125粒子源),年最大销售量拟不超过4. 44E 13Bq。 三、放射性同位素来源简述 放射性同位素来源均为购入,拟通过国内有资质单位购入并销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1、容器密封及屏蔽:公司销售的放射性物质在出厂时就已密封在专用容器中,容器具备一定的辐射屏蔽能力,能够将容器表面辐射水**放射性物质泄漏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值以下。2、运输工具: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将放射性同位素从生产厂家直接运输到用户单位;对于废旧放射性同位素容器,我公司将安排专业运输单位将废旧容器运回生产单位。3、由于本项目属于销售不贮存,故不涉及其他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二、安全管理措施1、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2、已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销售操作规程、岗位职责、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等。3、配备1名销售人员和1名专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2人均已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废弃物最终去向用户单位处生产的放射性废物由用户单位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性核素容器由生产厂家回收或由用户单位贮存、处置。 | ||
| 承诺:**** 丁长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丁长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000000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