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总部基地及年产6亿支化妆品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总部基地及年产6亿支化妆品包装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位于四****居委会新盛路8号(中心坐标E112°46′58.13″,N23°19′19.24″),项目总用地面积37867.02m2,主要从事化妆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年产化妆品包装材料6亿支(其中PE管4.3亿支、包胶管0.3亿支、片材管1.4亿支)。项目年工作300天,2班制,每班12小时。目前已完成建设,实行项目整体验收工作,项目实际总投资2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生产废水:洗版废水和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 质的单位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41m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破碎废气
项目破碎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机加工废气
项目模具维修使用的机加工设备放置在车间内,产生的金属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保护厂址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
①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如在底部安装减震垫座)、加装隔 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 ③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 ④在高噪声操作岗位工作的操作员工要配备防护用具,如戴耳塞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金属粉尘、边角料(塑料、烫金纸、热熔胶铝箔、标签纸)、次品、普通废包装****公司处理,废催化剂交由设备供应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油墨桶、废光油桶、废胶桶、 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洗版废水、喷淋废水分类收集后交由 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三、调试日期及竣工日期
调试日期:2025年3月1日-2025年10月1日
竣工日期:2025年2月2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四****居委会新盛路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4****0859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