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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拟参加建设验收的**高校无人机系****实验室、**高校特种工程装备设****实验室、**高校智****实验室等3个****建设工作总结予以公示,相关材料公示地点:****学院南校区飞天楼524办公室。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止。
对工作总结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内容包括具体的问题、证明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于2025年9月3日前送交科技处(飞天楼524室),联系电话:0773-****033。
科技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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