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通山县重点山洪沟黄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湖北-咸宁-通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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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6925/2025-21640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114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科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有 效 性:有效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省**县重点山洪沟黄**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省**县重点山洪沟黄**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省**县重点山洪沟黄**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通发改〔2025〕10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河道清淤疏浚总长2028m,护岸总长度5068.94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3309.49m,右岸护岸长度1759.45m。

三、工程水文

1.基本同意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计算治理河段设计洪水,治理河段起止断面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142m3/s、103m3/s。

2.基本同意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与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黄**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评价。

五、工程设计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基本同意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对黄**山洪沟HS0+000~HS5+520的部分河段进行清淤处理。

3.基本同意岸坡防护工程设计。

六、项目选址

**市**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328.9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08.57万元,临时工程126.05万元,独立费用134.87万元,基本预备费58.4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9.0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2.0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9.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省**县重点山洪沟黄**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省**县重点山洪沟黄**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备注
工程部分投资

1227.96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908.57
908.57
河道堤防工程 890.76
890.76
其他建筑工程 17.82
17.82
第二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26.05
126.05
施工导流工程 67.66
67.66
施工交通工程 16.00
16.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17.93
17.93
其他临时工程 10.10
10.10
安全生产措施费 14.35
14.35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134.87 134.87
建设管理费
36.21 36.21
工程建设监理费
23.66 23.66
科研勘测设计费
70.34 70.34
其他
4.66 4.66

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 1034.62 134.87 1169.49

基本预备费

58.47

静态投资

1227.96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19.0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22.08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59.94
概算总投资

13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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