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设施蔬菜产业提档升级,现就我县公开遴选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二、申报要求
1、主体资质明确。县域内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状态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省市农业部门表彰优先。
2、规章制度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联农带农机制。
3、基础设施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设施主体使用状态基本完好、土地使用****基地,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完善。
4、其它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大农业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5年11月30日前。
四、项目补助标准和支持环节
1、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按照亩均补助不超过1万元执行,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待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拨付。
2、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主****基地设施棚体改造、节水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完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及大棚温室环境调控等装备提升。
五、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遴选,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在微信公众号(**微农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六、申报须知
申报材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县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县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接受审计、验收承诺书。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5日。
申报地址:****发展中心(****办公大楼三楼333室)
联系人: 李璞
联系电话:134****3123
附件:
**县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县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接受审计、验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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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