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G30**至**高速公路景家口至**驿段扩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5-09-01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5〕311号 | ||
| **水利厅 | ||||
******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G30**至**高速公路景家口至**驿段扩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甘长达发〔2025〕71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G30**至**高速公路景家口至**驿段扩容改造工程位于**市**县和**市**区境内,为改扩建建设类项目。路线全长70.169公里,其中**复线段长约27.362公里,沿旧路改扩建段长约42.807公里。利用既有土家湾隧道段设计速度维持80公里/小时,其余段落均采用100公里/小时。共设置桥梁3965.25米/22座,隧道13317米/5座,立交6处、****服务区1处、****管理所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13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以及完善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占地面积761.90公顷,全线土石方挖填总量为3681.94万立方米,借方607.90万立方米,弃方595.41万立方米,设置取土场6处,弃渣场12处。工程总投资108.59亿元,其中土建投资86.87亿元。计划于2026年4月开工,2030年4月完工,建设总工期49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30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61.90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21%。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弃土场设置方案。后续设计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渣容量,查**文地质条件,进一步深化细化弃土场设计,严格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七)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1106.6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066.66万元(**区820.84万元、**县245.82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切实落实项目余方处置方案,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水利厅****水务局、****水务局、****水务局、****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水利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七、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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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