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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加大我县水生生物养护力度,****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态**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29****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4〕84号)要求,我局拟实施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计划放流时间为2025年9月上旬;放流水域为渭河流域**段,地点设在渭****广场段。
二、品种数量规格。本次放流物种为鲢鱼、草鱼鱼种;其中:鲢鱼18万尾、草鱼2万尾,放流数量共计20万尾;鱼种规格为≥10cm。
三、苗种供应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遵照渔业增殖放流有关规定和要求,****工作站通过询价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中选择,拟确定由**盛禾优品****公司负责供应。
四、项目公示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形式向****反映。
电话:0917—****231 传真:0917—****54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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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