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五子”****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农函〔2025〕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五子”****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县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夯实农业设施基础,所以建设**县“五子”****基地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溪口镇溪口村、枫元村;里心镇芦田村、宁源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100平方米,其中:****中心19000平方米、****中心17100平方米、****中心9000平方米,****停车场、充电桩、电力、给排水、内部道路等附属设施。改建机耕路5845米、宽4.5米、**沟渠35000米、宽0.8米,其中芦田村早禾排机耕路2035米、沟渠10000米;龙咀机耕路1182米、沟渠5000米;洋坑机耕路1636米、沟渠5000米;宁源村外溪头机耕路992米、沟渠15000米。**枫元村农产品运输轨道3000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834.32万元,建****政府专项债18000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工期:31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人民政府(建溪政〔2025〕45号)、****政府(里政〔2025〕21号)等2个乡镇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